希罗达使用时要注意什么
希罗达使用时要注意什么?药物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问题往往关系到药物的效果,药物的正面积极治疗作用是在正确、科学、合理用药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达到预期效果。希罗达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那么希罗达使用时要注意什么呢?
1、腹泻
由于希罗达可引起腹泻,对于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应给予密切监护,若患者开始出现脱水,应立即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及早开始使用标准止泻治疗药物(如洛哌丁胺),必要时需降低给药剂量。
2、脱水
当病人出现厌食、虚弱、恶心、呕吐或腹泻时早期即可出现脱水。当出现2级(或以上)脱水症状时,必须立即停止希罗达的治疗,同时纠正脱水。直到病人脱水症状消失,且导致脱水的直接原因被纠正和控制后,才可以重新开始希罗达治疗。
3、手足综合征
希罗达可引起手足综合征,一种皮肤毒性。转移性肿瘤患者接受希罗达单药治疗,手足综合征出现的中位时间为79天,严重程度为1-3级。
4、高胆红素血症
希罗达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如果药物相关的胆红素升高>3.0xULN或肝转氨酶升高>2.5xULN,应立即暂停使用希罗达。当胆红素降低至≤3.0xULN或者肝转氨酶≤2.5xULN,可恢复使用希罗达。
5、肾功能损害
希罗达应用于肾功能损害患者时须谨慎。同5-氟尿嘧啶一样,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治疗相关3或4级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率较高。
对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希罗达的起始给药剂量减为标准剂量的75%。这一剂量调整建议即适用于希罗达单药治疗,也适用于希罗达联合治疗。如患者出现2-4级不良事件,应严密监测并立即暂停给药,随后的剂量调整可参考相应的剂量调整表格。
6、肝功能损害
希罗达用于肝功能损害患者时应密切监测。非肝转移引起的肝损伤或严重肝损伤对希罗达体内分布的影响尚不明确(见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和特殊用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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